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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悦兰庭分销渠道供应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6/03/24 返回上一页

    世悦兰庭分销渠道供应商服务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世悦兰庭分销渠道供应商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说明:

    1、项目概况

    为规范公司分销渠道投标人的选用,培育可长期合作的分销渠道投标人,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服务内容: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有房地产经纪等从事房地产销售的资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发意向客户,推荐客户成交,获得服务费;根据项目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渠道整合、宣传等居间服务活动。

    4、招标控制价:

    1)基础佣金为8万/套,在合作期间内,阶段性提佣,6套≤完成套数<16套的每套在基础佣金上加提4万元,完成套数≥16套的每套在基础佣金上加提8万元;

    2)佣金计算方式:完成套数*(基础佣金 加提佣金),例如:基础佣金报价为7万,6套≤完成套数<16套的每套加提报价为3万元,完成套数≥16套的每套加提报价为7万元,假设完成12套,则佣金=12*(7 3)=120万元。

    各投标人须对基础佣金及提佣金额分别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专业精神及积极的服务意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的记录,无严重法律纠纷;  

    3、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地产企业分销渠道合作项目,需提供有效的的合同且合同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体现房地产企业分销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第八章投标响应相关格式及文件》中的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并报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032717时0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可提前联系代理人员,任工:18888055135)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无需密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费用类别 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费 ****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300930分前(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6年03300930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盛荣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6651311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楼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8888055135      邮箱:3401485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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